乙醇鎂適當的技術控制避免接觸皮膚和眼睛。 防止粉塵和氣溶膠生成。在有粉塵生成的地方,提供合適的排風設備。切勿靠近火源。嚴禁煙火。貯存在陰涼處。 容器保持緊閉,儲存在干燥通風處。 乙醇鎂貯存期間嚴禁與水接觸。
根據工業衛生和安全使用規則來操作。 休息以前和工作結束時洗手。
人身保護設備
眼/面保護
面罩與安全眼鏡請使用經官方標準如NIOSH (美國) 或 EN 166(歐盟) 檢測與批準的設備防護眼部。
皮膚保護
戴手套取 手套在使用前必須受檢查。
請使用合適的方法脫除手套(不要接觸手套外部表面),避免任何皮膚部位接觸此產品.
使用后請將被污染過的手套根據相關和有效的實驗室規章程序謹慎處理. 請清洗并吹干雙手
所選擇的保護手套必須符合EU的89/686/EEC規定和從它衍生出來的EN 376標準。
身體保護
防滲透的衣服, 阻燃防護服, 防護設備的類型必須根據特定工作場所中的危險物的濃度和含量來選擇。
呼吸系統防護
如危險性評測顯示需要使用空氣凈化的防毒面具,請使用全面罩式多功能微粒防毒面具N100型(US
)或P3型(EN
143)防毒面具筒作為工程控制的候補。如果防毒面具是保護的方式,則使用全面罩式送風防毒
面具。 呼吸器使用經過測試并通過標準如NIOSH(US)或CEN(EU)的呼吸器和零件。
乙醇鎂在使用的時候如果吸入,請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 如果停止了呼吸,給于人工呼吸。乙醇鎂在皮膚接觸的情況下用肥皂和大量的水沖洗。乙醇鎂在眼睛接觸的情況用大量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并請教醫生進行處理。